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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5月31日前,农民朋友可凭本人身份证、户口薄到市商务局备案认定的销售网点购买彩电、冰箱(柜)、手机三类产品,均可享受13%的国家补贴。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两件,产品价格标准为:彩电单价:1500元以下;冰箱(柜)单价:2000元以下;手机单价:1000元以下。购买后在规定时间内,持购买产品的发票、身份证、户口薄、产品专用标识卡原件及复印件、购买人储蓄存折到故县镇政府家电下乡办公室申报补贴,望广大农民朋友相互转告。
特此公告
咨询电话:6833112
故县镇人民政府 |